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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河北省公共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01-29 00:00 


2013年河北省公共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公共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文化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文化惠民、人民至上的原则,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创新政策理论、管理机制、服务领域和工作方式,努力推动全省公共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一、着力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文化传播力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的要求,着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队伍平台,推进11项重点工作。

(1)实施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程。除支持和指导秦皇岛市完成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外,在其它10个设区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每市确定1个基础好的县(包括县级市和不在主城区的市辖区)、1个基础好的区(不包括非民政部认定行政区和不在主城区的市辖区)和1个财政困难县,共10个县(市)、10个市辖区、10个财政困难县,用两年的时间(2013年1月至2014年底),在省、市、县三级的共同努力下,建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带动和促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年”活动。依托省图书馆的场地,年内筹备成立河北省文化志愿者协会,面向社会招聘协会法人代表和领导成员,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架构,招募文化志愿者,注册登记,建立名录、募集基金、开展服务。

(3)配合相关处(室)实施以省、市、县、乡为重点的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推进省群艺馆新馆建设;谋划建设省非遗博物馆;配合文化部实施地市级群艺馆、图书馆建设规划;督导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结合基层建设年,完成7000个农村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为县(市、区)配备一批流动文化设施。

(4)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指导秦皇岛、邯郸和霸州市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文化部验收,做好第二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5)配合文化部开展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

(6)配合文化部开展首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7)研究制定《河北省群艺馆(文化馆)服务规范》。

(8)深化公共文化服务课题研究和制度设计工作,完成《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重点课题及14个子课题的结项和出版,做好对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

(9)推进文化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资源建设,推广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门户网站建设。

(10)深化“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一县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特色文化广场”、“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文化之星”五项公共文化建设创评成果,建立名录、加强宣传。

(11)继续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配合厅规财处督导各级配套资金的落实,深入调研,把握情况,解决问题,提高效能。

二、着力搭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进一步提升文化引导力。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推进10项重点工作。

(1)举办首届河北省合唱艺术节。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设计时长为半年。1--4月组织力量对全省各级各类群众合唱团队开展摸底统计,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好前期策划和筹备。从5月份开始结合 “彩色周末”活动,在全省各地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农村、社区中广泛部署开展群众性合唱活动;7月份建党93周年前后形成热潮;10月份建国64周年前后,由省直和各市遴选推荐各行各业、各年龄段的优秀合唱团队到省会进行集中展演、表彰奖励,推向高潮。

(2)以重要节庆、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群众文化、非遗、图书馆及共享工程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六进”活动。

(3)加强群文辅导基地建设。结合基层建设年再巩固和创建一批农村群众文艺辅导基地,争取使全省基层群文辅导基地总数达到1500个。

(4)开展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善行河北”为主题的《河北省廉政文化题材文艺演唱材料》创编活动。

(5)编印廉政题材的武强木板年画台历;开展河北省廉政文化题材武强木版年画巡展。

(6)打造“冀图讲坛”品牌,举办“冀图讲坛”廉政文化专题讲座,廉政文化专题书法、摄影、图片展,廉政文化专题书报刊展以及开设省图和省共享中心网站廉政文化专栏等活动。

(7)会同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举办第十届“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

(8)举办“两馆一站”、“非遗保护”、“古籍保护”等公共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培训班。

(9)按照文化部部署,继续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10)组织开展好2013年全省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

三、着力搭建文化遗产保护平台,进一步提升文化影响力

按照厅党组关于“充分挖掘文化遗产中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着力改善文化生态环境,积极构建文化遗产传播体系”的要求,推进13项重点工作。

(1)研究制定2013年度非遗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2)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创新非遗保护模式,依托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河北省非遗资料数据库等平台,年内着力做好数字化基础资源的采集整理和归档。将所有名录、传承人申报评审等信息以及展览展示、办公文档、保护成果等统一数字化归档整理,规范录入数据库;完善数据库资源发布功能,实现数据库与省非遗网站的资源共享交互;完成河北非遗网升级改版工作。

(3)开展第五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4)加强对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与管理,对省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

(5)开展首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评选命名工作。

(6)开展首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做好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

(7)举办第二届中国吹歌节。

(8)举办第八个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暨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

(9)依托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工程。

(10)深化非遗价值点、价值量和保护要点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运用。

(11)启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调研申报工作,开展河北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建设。

(12)继续开展重点非遗项目实物资料征集工作。

(13)完成第二批《河北省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推进全省古籍收藏单位普查,编辑出版《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档》绿皮书。

此外,继续做好农民工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残疾人文化、老年人文化、妇女儿童文化、对口帮扶、文化下乡、艾滋病防治宣传、全民科学素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