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2〕140号)要求,现将我省今年开展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查处无资质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
(二)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
(三)查处非法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四)查处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
(五)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一)本次旅游市场检查周的时间为4月23日—28日。
(二)5月5日前,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本地区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报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三)省旅游局将通报各地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质监执法机构要把做好旅游市场检查周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监管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检查合力。 一是加强跨区域之间的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的联系和配合,二是加强与工商、物价、公安、商务、质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努力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倡导诚信,及时披露查处信息。各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主动运用官网或本地主要报纸等旅游诚信曝光平台,向社会公告市场检查周中出现的旅游投诉信息、旅游行政处罚信息、导游检查信息和重要旅游投诉案件等,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层级督导。省、市共建督导机制,省局重点对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进行督导,分成三个检查组到各地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2、联合督导。省旅游局将会同省工商局等省直相关部门到各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3、建立评价机制。一是对此次检查有方案、有计划工作完成较好,旅游市场井然有序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二是对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地区省局将在全省旅游行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旅游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旅游企业,省局将依据旅游业相关规定,进行降A级、降星级和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理。
(五)加强舆论引导,按时报送信息。各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中的情况。认真汇总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按时向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报送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乔晶
电 话:0311- 85895474
E—mail:qiaojing@hebeitour.com.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