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扩权县旅游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农业旅游的发展,有效地发挥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中的典型带动作用,省旅游局决定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河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对照自查,向市(扩权县)旅游局提出申报申请并上报以下材料:
a.《河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申请报告书》(附件1)
b.《河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分标准表》(附件2)
c. 申报单位申请创建报告书
2、设区市、扩权县旅游局依据《河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签署初审意见,上报省旅游局。
3、省旅游局组织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委员会复审验收,确定2011年度“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入选单位。
二、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扩权县旅游局要帮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工农业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创建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初评和筛选。
2、设区市推荐上报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扩权县推荐上报申报单位不超过1个。
3、请设区市、扩权县旅游局将初评和筛选结果于8月20日前上报省旅游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河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乔晶
电 话:0311-85895474 传 真:0311-8581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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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