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省旅游局拟建立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信息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二)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主要指标
(三)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运营情况
二、上报时间
(一)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从今年开始,每年统计4次。上半年2次,信息上报时间为3月31日与6月30日前;下半年2次,信息上报时间为9月30日与12月31日前。
(二)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要发展主要指标:
从今年开始,每年统计2次。上半年1次,信息上报时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1次,信息上报时间为12月31日前。
(三)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运行情况统计:
从今年开始,每年统计2次。上半年1次,信息上报时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1次,信息上报时间为12月31日前。
三、其他要求
(一)各市旅游局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各项指标要求的内容严格把关,不虚报、不拖沓,认真及时地做好统计工作,力求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二)本次(2011上半年度)统计上报时间为6月30日前,请各市汇总后报送至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乔晶
联系电话0311-8595474 13331390910
邮箱:qiaojing@hebeitour.com.cn
专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